投資别學“蘇大(dà)強” 理性投資“都挺好”

作者: 聯和資本 2019-09-10

中(zhōng)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爲保護中(zhōng)小(xiǎo)投資者的利益,對私募基金的投資與轉讓建立了合格投資者标準,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别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且符合相關标準的單位和個人。同時規定“投資者轉讓基金份額的,受讓人應當爲合格投資者”。自然人投資者作爲私募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必須從自身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對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标準進行判斷,再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産品,切勿心存僥幸。特别是投資者明确向銷售人員表明自己投資金額無法達到單隻基金投資100萬的基本标準時,銷售人員甚至煽動以“拼單”“湊單”“基金份額拆分(fēn)轉讓”等方式突破合規投資者底線,這屬于嚴重違規行爲,投資者不能覺得私募基金降低門檻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沒什麽大(dà)不了,甚至以爲“占了便宜”,應對這一(yī)類銷售人員保持高度警惕,堅決說“No”。

在市場魚龍混雜的情況下(xià),投資者必須“擦亮眼睛”,正确認識私募,準确定位自我(wǒ),做到“三看三不”,增強風險意識,提高自我(wǒ)保護能力:

一(yī)、看人。

購買私募基金産品前,通過基金業協會網站查詢了解私募機構。對私募機構執業能力的判斷不能僅僅依據辦公場所的裝修檔次及工(gōng)作人員的着裝品質,要仔細了解高管人員的職業背景、學曆情況、從業經曆等信息,不要盲目地相信“有關系”“有資源”等毫無憑據的說辭。

二、看産品。

要自覺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無風險”“快速緻富”等噱頭誘惑,保持頭腦冷靜,多一(yī)分(fēn)懷疑,少一(yī)分(fēn)僥幸。如果私募基金宣傳推介材料中(zhōng)含有“定期付息、到期還本”等字眼,或是私募基金管理人、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關聯方直接或間接承諾“保本保收益”,即提示這是一(yī)個違規産品,請勿購買。

三、看合同。

投資者看合同時,要重點關注合同中(zhōng)是否明确提示投資風險、投資範圍或投資标的,核實相關條款與宣傳推介内容是否一(yī)緻,是否托管,是否約定糾紛解決途徑等。

四、量力而行“不貪小(xiǎo)利”。

投資者要從自身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對照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判斷自身是否能夠投資私募基金産品。在滿足合格投資者标準的前提下(xià),再選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産品。

五、文件簽署“不走過場”。

投資者應當認真對待有關個人投資者資格審查等适當性審查環節,充分(fēn)認識風險揭示書、合格投資者承諾書、風險測評調查問卷等的重要性,認真審閱合同條款,而不是草草浏覽文件、簡單簽字了事。

六、投資前後“不做甩手掌櫃”。

投資者在了解自身情況的前提下(xià),應充分(fēn)了解所投産品,知(zhī)道買的是誰的産品,與誰簽約,由誰管理,資金劃到何處,具體投向何方。發現管理人管理基金存在違法違規情況的,及時向監管部門反映;發現管理人涉嫌詐騙、非法集資等犯罪線索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部分(fēn)引用于廈門銀[2019]77号通知(zhī)投教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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